“我想变得更好.“ “呵,你有权利吗?”
“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屁话
”
有一个小姐姐问我是否考虑做近视眼手术,我当然是不考虑的,因为我小学二年级就开始戴眼镜了,眼睛又小又变形,我不觉得戴眼镜不美观,反而觉得眼镜一定程度上能修饰我眼睛小这个不足点。而那位小姐姐就不同了,眼睛又大又漂亮,藏在眼镜后面太可惜了,我支持她权衡利弊后去做近视眼手术。
一直觉得对他人整容这件事情没必要太过非议,自己当然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也不能指责别人是作弊,关于容貌上的作弊,人类自古以来始终是无所不用其极。
在我看来,美容院、健身房和图书馆一样的庸俗。说到底,无非是大家建设自信的方式不同。有些人觉得化妆能给自己自信,有些人觉得健身可以,有些人觉得阅读可以......那么利用医学手段改变自己容貌的人也无可厚非。
微整形,割个双眼皮、戴个牙套什么的,外人看来可有可无,但修正可能是当事人很长时间的焦虑甚至是比较强烈的自卑。作为外人,我们很难感同身受当事人,但并不代表他想改变的事实就此不重要了。
每个寒暑假,我几乎都会和家人吵一次架,原因都百变不离其中,就是我要切掉交感神经,而他们不同意。
我的手掌大概一直地处于热带雨林,烟雾缭绕,所有的奇树怪藤都泌满了汗水。这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比喻,而是事实。我的手长年累月汗如雨下,每时每刻手掌的每个毛孔都在呈滴珠状分泌汗液。这种症状的全名叫做原发性手汗症,是一种身体部位汗腺过度分泌汗液所致的疾病。
本来流汗是人之正常的生理现象,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是当手汗上升为一种症就已经是严重影响生活了。
打小上学我的作业本永远是脏兮兮的,字迹和纸张都一同被汗水给泡软,这导致我一直被老师批评书写不整洁;社交方面当自己碰过的东西如果立马有下个人来接手就极其尴尬,更别说握手和牵手了;拿东西打滑也是常事,打个羽毛球也能变成球拍突然横飞出去。
不幸中的万幸,这虽然很惨但是并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外科手术治疗手汗症已经相当成熟,是微创手术来着,成功率极高。手术全称是电视胸腔镜下胸交感神经链夹闭术及切断术。手术名称既开胸破肚又神经切断的,听着很骇人,但哪个医学名词不是这样高大上的?
但我的家人都对这个手术皱眉摇头的,无论我第几次手持完备的资料和成功病例向他们科普,他们都全然不同意。小则讲他们无法感同身受我,觉得手汗没有什么,大则搬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大道理。而我一直认为子女的一生又不是为了活成父母的延长段。
我有个堂哥,身高相貌都还好,惟一长差的地方就是那双无神的骆驼眼了。他一直想去整整眼睛,但家人强烈反对,说一个大老爷们整啥,长好长差都是父母给的。直到他爸爸因为上眼睑过厚引发眼部疾病,不到七十岁就失明了,他家人害怕他重蹈覆辙终于同意他去整这个眼睛了。
堂哥做完手术后神采奕奕了不少,也不知道是因为眼睛不再半睁半闭,还是他由内而外变得自信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自卑的点,如果能通过一些方法消除这些自卑点何乐而不为呢,为什么一定要因这些小缺陷从小自卑到大形成社交恐惧症影响性格呢?
小学那个一直被喊“龅牙”的纪同学不知道后来戴了牙套矫正牙齿了吗?初中那个因为胸部过分大一直被喊“奶牛”的含胸驼背的女同学去做缩胸手术了吗?高中那个一直想要切掉“第六指”却被家人要求说“六个手指头切除就祸害多”的男生如愿了吗?
虽然我一点都不同意“颜值即是正义”这种价值观,但每个人都有权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无论从哪种价值观上去“变好”。我们可以不赞同,但至少应该保持基本的礼貌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