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女子注射溶脂针瘦脸不成反毁容 双侧脸颊溃烂流脓 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17年03月18日
新疆都市报记者付瑞雪
都市报讯 30岁的刘丹本来容貌漂亮,但仍想要个“巴掌脸”,经过同学介绍后,在乌市的一幢住宅楼内,由并没有医师职业资格的秦丽丽为其面部注射溶脂针剂,无生产批号的溶脂针则由李薇非法出售,刘丹在注射后双面颊感染,脸部溃烂,经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3月1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秦丽丽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李薇犯销售假药罪(未遂)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未遂),被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刘丹仍要求相应的民事赔偿约20余万元,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乌市居住的刘丹在一家外企从事销售工作,由于想拥有更出众的容貌,2014年12月底,在同学的介绍下,来到了售卖溶脂针剂等“美容产品”的李薇家中,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刘丹并没有查验该溶脂针剂是否合法,便支付了2.6万元美容费,得知有“专家”可以为她直接进行注射,刘丹想都没想,让毫无行医资质的秦丽丽在脸上手术。
注射不久后,刘丹脸上出现溃烂并流脓,因为长期求医治疗,因此工作也丢了。
2015年5月20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李薇的家中查获未销售的肉毒杆菌、美白针、溶脂针等医疗美容药品1489支,价值约80余万元,玻尿酸共98支,价值超过18万元。后经过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李薇的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均为假药,无药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注册证,秦丽丽也并没有执业医师从业资格。